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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规范执法,化解争议护发展
时间:2022-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看上这一块(共享单车)发展前景的确是目的,但初衷更多是方便年轻人出行,没想过赚钱,刚刚投放就被政府制止,我们就立即把单车拖走了,政府还罚这么重,多次协调解决都没用,多亏检察机关的帮助,才顺利帮我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我也可以回归正常的经营中去了,以后我也会遵纪守法开展经营,再次谢谢检察官。”调解现场公司负责人说到。至此,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实现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矛盾纠纷化解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处罚不当惹争议

 

2021年1月27日,镇宁自治县某局以四川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投放共享单车的行为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在未充分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的情况下,对公司作出顶格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公司认为处罚过重,希望能从轻处罚,但某局认为处罚认定事实清楚、处罚适当,不愿意变更该处罚决定。故四川某公司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并决意依法维权。

 

主动问需深了解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该线索后立即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第一时间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在掌握基本案情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到四川某公司深入了解公司对该案的意见及目前经营的状况,倾听其诉求,明确行政机关与公司的症结所在,为争议化解打好基础。

 

监督促规范谋化解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检察官经充分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案情比较简单,但是某局在该案中存在调查取证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同时行政处罚有违过罚相当原则,这为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提供有利支撑。企业固然违法,但行政机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者,理应遵守依法行政、过罚相当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和实体公正。2022年8月8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存在的问题向某局发出行政检察建议,建议某局对该行政处罚案的程序违法及处理结果的适当性进行审查。收到检察建议后,某局高度重视,全部接受检察建议,进一步降低了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

 

化解争议促和谐

 

在监督行政机关的同时,检察官还多次与四川某公司深入开展交流,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司深刻认识到其自身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动放弃一诉到底的想法。通过检察监督,背对背释法说理,四川某公司同意与某局进行和解。2022年8月25日,在案件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行政复议和解协议书,四川某公司当即支付了因某局为其保管车辆产生的费用,某局也撤销了对四川某公司的行政处罚。至此,一起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不仅从源头上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诉源治理,而且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的局面,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王瀛、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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