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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检察聚焦“四号检察建议”,促公正,提公信,聚合力,助治理
时间:2021-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根据《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关注小井盖守护大民生”检察公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从今年1月开始陆续对镇宁县城各交通主干道及10余所中小学周边及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进行“问题井盖”线索排查。

 

2021年2月26日,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及执法公信力,助力社会治理。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窨井盖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由县检察院程端贵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组织涉及窨井盖监管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等8家相关单位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相关职能部门在窨井盖管理维护方面的职责职能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权责认定、履职建议发表了意见。被建议单位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实际,就井盖的检查、养护问题发表了意见,表示问题井盖缺失情形存在,且涉及到多家产权单位,在监管上存在一些难度,但将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进行监管,希望各窨井盖的产权单位按照分工承担责任。在听取情况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与窨井盖产权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听证员意见,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结束后,向负有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现场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为达到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县检察院贾道凯副检察长接着邀请参加听证会的8家相关部门及县公安局参加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座谈会,会上由贾道凯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听证会内容,就窨井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各窨井盖产权单位及监管部门就问题井盖设施整改、维护管理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共商治理之策,进一步深化“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

 

“四号检察建议”体现的是“小井盖”背后的检察“大情怀”,守护民众“脚下的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将“四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办案工作相结合,探索“公益诉讼—职能监管—部门落实”多条线运作,“一次公开听证+一次公开送达+一次联席会议”多元化开展的方式,不仅有效整合了监管部门及产权单位的力量,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将检察监督职能置于阳光下行使,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办理,大大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和检察建议刚性,同时通过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窨井盖管理工作,减少因窨井盖问题产生的民事侵权,监管缺失,职责混乱,以及涉及偷盗、破坏窨井盖犯罪等问题,实现了四大检察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下一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紧跟问题井盖整改落实情况,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发挥好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责助力社会现代化治理的有力担当。(王瀛、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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