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院情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预算公开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
互动平台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政治部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院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刊物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起草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院的联系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室):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现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贵州省镇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