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态环境等于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同时也对黄果树的生态旅游资源造成损害,影响旅游形象,今后我们一定吸取该案的教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生态修复,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大美瀑乡。”这是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在补植复绿现场的陈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一流旅游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镇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于设立的“畅游瀑乡”检察工作室,通过走访对2023年以来黄果树旅游区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的情况开展排查,发现黄果树旅游区林业主管部门对一起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案件落实生态修复的情况未及时予以验收。镇宁县检察院从守护美丽瀑乡,营造良好生态旅游环境的角度出发,抓住春季适宜开展生态修复的时机,建议黄果树旅游区林业主管部门尽快对当事人落实生态修复的工作开展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督促相关主体尽快完成补植复绿。
近日,镇宁县检察院接到黄果树旅游区林业主管部门的邀请,现场对涉林案件生态修复验收进行监督。经现场勘查,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补种苗木的数量、规格、种植是否规范及养护情况进行逐一查看并询问,确认修复林地7.347亩,补种苗木310株,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符合生态修复标准,准予验收通过。
下一步,镇宁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加大黄果树旅游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敢于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亮剑,以能动的、有效的、依法的检察履职牢牢守住黄果树旅游区宜居宜游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