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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烟花大隐患,检察公益护万家
时间:2024-02-07  作者:廖倩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2024年2月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及全国、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内多个人流量较大的乡镇(街道)对当前市场最受欢迎的商品——烟花爆竹零售开展安全隐患走访大排查。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若经营管理不善,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走访中,干警们主要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烟花爆竹是否专柜销售、专柜距离与其他易燃易爆商品是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是否超量储存,以及商品来源是否合法等方面对零售点进行全方位排查,详细向店主讲解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后果。同时,干警们还向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燃放安全提示和宣传,让销售者及消费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通过走访,检察干警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安全隐患3条,现场劝退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店主1家,当场向合法经营店主提出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安全隐患2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预防性司法理念,切实“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主动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行业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督,排查安全隐患风险并督促行政机关充分履职,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在实现公益保护、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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