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提升群众文明意识,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创建办安排部署,积极行动,组织志愿团队进行文明值守,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了一抹检察“志愿红”。
宣传动员,点亮志愿红心。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会议明确了志愿者的主要职责,并对着装规范、服务内容等提出了要求。
身着红装,展现志愿风采。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每日派出3名干警,从清晨到傍晚坚守岗位,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骄阳下,志愿者身穿红色的马甲,以饱满的热情开展志愿服务。对各种车辆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对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人员进行劝导等;此外,该院志愿者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主动帮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及小孩过马路,以积极奉献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以无私的爱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温暖。
洋溢品格,传承志愿精神。志愿者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自愿、无偿的志愿精神,让我们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 ,在引导他人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和谐、美好。在以后的工作中,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建设“幸福镇宁”“平安镇宁”添砖加瓦。